一、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和条件
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起诉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限于人身伤害)。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及证据提供
1、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多个被告人的,按被告的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基本内容包括: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等)
(2)具体诉讼请求。(包括要求赔偿的项目及数额)。
(3)事实和理由。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
(5)相关的证据材料。
2、向法院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要求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告人是已死亡被告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应提供关系证明,如户籍簿或者当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核实加盖证明印章。
医疗费:要求提供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单位所开具的医疗费收据,凭据计算。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要求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工资收入证明。无具体工作单位的,按同行业工资标准计算。
护理费:要求提供医疗单位确定的陪护人数及时间的证明。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
残疾用具费:要求提供医疗单位证明。
交通费、住宿费:要求提供相应单据。
后续医疗费:要求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证明。
四、办理委托手续。
1、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的,要求按法律有关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2、委托亲属或者朋友为诉讼代理人的,要求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到法院办理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附注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