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量刑情节,是指定罪情节以外的,人民法院据以在法定刑限度以内或者以下对犯罪分子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主客观事实情况量刑情节是指对被告裁量刑罚时必须考虑的、犯罪构成事实以外决定刑罚轻重或者免除刑罚的各种情况。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其特征主要有:(1)与犯罪人自身或其行为有关的客观存在的事实情况;(2)量刑情节存在的范围不仅限于犯罪过程中,而且存在于犯罪行为实施前和实施后;(3)不仅限于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也包括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事实上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有影响的主客观事实情况。
刑法规定:
第十六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也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刑。